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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犯规视频《 < 》中超犯规视频回放

2024-08-19 16:49:54 赛事直播 尹令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中超犯规视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中超犯规视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对中超赛场的攻击性犯规动作该不该重罚?

必须重罚!但要合理公平,不能厚此薄彼。

2017中超到了收官阶段,当争冠和保级已经尘埃落定时,张稀哲在与重庆比赛中扇向对手的一巴掌,不但得到了一张红牌,也再度引发了人们关于中超乱象的话题。

这场比赛,张稀哲第一次带上国安队长袖标。比赛第85分钟,当陈雷试图阻止张稀哲快发界外球,有些毛糙的碰到了张稀哲的脸时,张稀哲做出了一个更不理智的举动:回手就是一巴掌。之后陈雷捂脸倒地,两队球员混作一团,差点引发更大的冲突。最终张稀哲直接被红牌罚下,而陈雷也吃到第二张黄牌被罚离场。

张稀哲就在这么一场比赛中,拿到了自己职业生涯的第二张红牌。值得一提的是,张稀哲职业生涯所得的两张红牌,都是本赛季在与力帆的比赛中拿到的。张稀哲的这个动作,很容易让人想到秦升在赛季初的那一脚。但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打人不打脸”,所以从性质上来说,张稀哲的行为更胜于秦升。而且对于球迷以及青少年受众来说,这个动作的恶劣影响还将发酵。

可以肯定,张稀哲无法逃脱重罚,相信直至下赛季,他都要做球监。

当然,张稀哲并不是本赛季中超唯一犯错的球员,本赛季中国足协的罚单几乎可以钉成一本小册子了。正是秦升踩维特塞尔那一脚,打开了恶性犯规和严罚的序幕。

不过,重罚没问题,但必须要一视同仁。

但是偏偏足协在赛季中期,对恒大的处罚上开了个天窗。早在4月底,中国足协曾给各俱乐部下发了《关于规范职业俱乐部参与赛后握手仪式的通知》给各俱乐部,重申了赛后握手仪式的重要性和不可缺性,要求:“参赛球队应按照裁判的要求,完成赛后握手仪式。参赛球队及球员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请各俱乐部按本通知要求认真执行,对于未履行赛后握手仪式的参赛球队和球员个人,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将依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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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苏宁客场打恒大时,R马没参加赛后握手仪式,就用了这一通知和无敌的第105条,R马停赛一场。之后在8月,权健的维特塞尔和帕托没参加赛后握手仪式,也各被停赛一场。可是恒大打权健时,全队都没跟裁判握手,按照这样的标准理应是场上11人一人停一场。可足协为什么只罚了郑智一个人4场,其他人都免于停赛处罚?同样的行为,用不同的标准处罚,只会让大家的心理更为不平衡,这也引发了这样“怼”的氛围就会一直蔓延。

对赛场攻击性的犯规动作应该重罚,毫无疑问不必讨论。但是,为啥在中超赛场,一些对人不对球的攻击性犯规动作累禁不止?这和裁判执法水平低下,不敢出牌重罚有密切关系。一些体育道德有问题的运动员,看裁判的执法程度钻空子,选择地进行违规,助长了这些人的有侍无恐。简而言之,足协应该狠下决定,不管大牌小牌,贫门豪门,对这种犯规做到一视重罚,才能净化赛场风气。

不是不该罚,而是处罚条例要透明,并且要公开公正,一碗水端平。

简单说就是要罚得有理有据,让人信服,而且处罚条例一定要合理。

举个例子,竖中指,一般都是停赛4场。

而暴力飞铲,却大多数只停赛3场。

一个对球员几乎没有任何伤害,停赛的场次却超出对球员能造成伤害的场次,这就实在不合理了。

再说一下秦升的事。

秦升踩维特塞尔,该不该罚?毫无疑问,罚肯定是要罚的,影响确实很恶劣。

但是半年这个停赛时间,处罚的依旧又在哪里?

看一下足协的处罚原文是怎么写的:

根据裁判组及评议组的报告、比赛监督的报告、视频、当事人陈述及俱乐部书面材料等、比赛进行到底24分钟时,上海绿地申花足球俱乐部队球员秦升在死球状态下,使用猛烈力量,用脚底恶意踩踏对方球员脚面,造成极其恶劣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六条、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停止上海绿地申花足球俱乐部队员秦升参加2017年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的比赛6个月,时间从2017年3月12日起至2017年9月11日止;

二、罚款人民币12万元。

那我们来看看,《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六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到底是什么:

第四十九条 从重处罚

被处罚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从重处罚:

(一)重复违规违纪。

(二)情节恶劣、产生不良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对投诉人、证人、执法人员打击报复的。

(四)提供虚假情况、阻挠调查、贿赂执罚人员等的。

(五)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

(六)俱乐部实际控制人、工作人员、官员等在事件中负主要责任的。

第五十六条

看到了吗,可以说是完全没有一个量化的处罚条例,第56条都是什么至少,然后第49条,是从重处罚,也是说了哪些情况可以从中处罚,但是到底罚几场,还是人说了算,而不是规矩说了算。

所以人治现象一直在足协存在着,人家说几场就是几场。这样的处罚,如何令人信服?

罚与不罚,现在都不敢随便去做的了。

世界杯,齐达内,头槌被罚下的时候,都在去找原因,来证明是对方的挑衅引起的。可是要知道,球场内,裁判最大。不尊重这个事实,得受到惩罚,养成好的习惯吧。

西甲,巴塞罗那,被称为演艺学校,真的就是这样么?在对抗过程中,身体素质的不一,思想上的不同,结果也是不一的。至于确实了是刻意坑对手的球员,赛后也可以追罚,且从重的来。

严师出高徒,以高的标准去要求球员,没错。当养成习惯后,想他犯规都是个问题。

看倌比场上的球员还兴奋,与赢输无关。

球是圆的,什么可能都有,看倌们就不能有点平淡的心态么?

该也不该。

该,恶性犯规本身就是违反体育道德,危害他人运动健康的,应该重罚。

不该,如果现有的裁判制度无法解决此类犯规,暴露出的就是制度漏洞,强行判罚就会使人凌驾于制度之上,对于联赛的规范发展极为不利。

之所以恶性犯规层出不穷,根源并不在运动员身上。制度的制定与执行跟不上足球的发展,那是中国足球更深层次的问题了,我等圈外人是无法给出答案的。

中超第7轮,郑凯木飞铲张卫染红,你怎么看这次犯规?

对于郑凯木这次犯规我认为可以从球员个人和泰达本场比赛球队整体来两方面分析:

首先,从球员个人层面分析,郑凯木在过往中超比赛中的确存在红黄牌次数较多问题。说明这名球员从技战术风格上比较彪悍,在职业生涯中踢球动作有自己一些不好的习惯,情绪上也容易产生波动。随着目前VAR技术的引进,球员在场上必须抛弃侥幸心理,所有越轨行为都难以逃脱。

此外,泰达队本场与上港队比赛主教练施蒂利克赛前部署出现了很大失误,由于在中后场防守中缺少有效的针对性对位盯人部署,让泰达全队特别是球队双后腰郑凯木和买提江整场比赛经常处于以多防少的处境,在客观上也为球员心理产生波动提供了诱发因素。

在本场与泰达比赛中,由于上港两侧边前腰在阵地战中更多地内收到中路进行组织配合,那么经常可以形成浩克、奥斯卡、吕文君甚至加上蔡慧康四名球员同时密集中路,经过多人配合向进攻三十米区域推进的场景。反观泰达本场比赛中场中路双后腰买提江与郑凯木在对手这种打法下经常面对二打三甚至二打四的窘境。这种场景在本场比赛泰达中后场阵地战防守中会经常出现几乎成为常态。泰达几乎整场比赛在中后场区域,都面对这种防守对位盯人处于迷茫和混乱状态。上港两侧边前腰内收后由什么位置球员进行对位盯人,泰达很明显在赛前没有做好相应对策。我们可以看到买提江、郑凯木双后腰整场比赛在中路防守中出现二防三甚至二防四成为常态。即使偶尔泰达边后卫内收贴身上港这两个变前腰时,上港边翼卫压上,泰达两个边锋又没有及时回撤对位对方边后卫,经常出现漏人情况。这与常规情况下面对其他中超球队边锋、边后卫同时压上形成双边锋,泰达同时也边后卫边锋同时沿边线落位对位盯人的情况有所不同。由于中场双后腰整场都处于这种迷茫之下,最终下半场双后腰之一的郑凯木在终于出现情绪失控,脚下动作过大直接吃到红牌。

上港两名边前腰内收形成三打二面对泰达双后腰买提江、郑凯木。泰达两侧没有安排其他位置球员内收对位盯人,造成本方防守三十米区域最危险的地方以少打多。
这一次,上港两侧变前腰吕文君奥斯卡内收后,与浩克、蔡慧康形成四打二,这种情况在这场比赛中几乎是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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